2025年昆明市“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选树宣传活动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2025-07-21 16:29 来源: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开展2025年昆明市“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选树宣传活动,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昆明市“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选树宣传活动(目录代码:A1502公共公益宣传活动)
二、购买主体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两项主要选树宣传活动。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通过宣传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发掘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昆明好人,通过广泛开展宣传学习活动,切实讲好新时代好人故事,树立争做好人、争当时代新人的价值导向,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为昆明市城市品质提升、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凝聚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组织推选、学习、宣传“新时代好少年”活动,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青少年典型,广泛宣传“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引导广大青少年争当时代新人,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3万元。
(二)资金来源:文明办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经费。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该项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具有同类项目有关工作经验。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按照本单位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358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瑞玲 65934782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