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清理盘点及二维码管理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2025-08-13 15:00 来源: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市委宣传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固定资产清理盘点和二维码管理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委宣传部固定资产清理盘点及二维码管理服务项目(B0302 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对市委宣传部所有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并粘贴二维码资产管理标签,并且将实物照片信息上传微信资产管理平台,编制实物盘点表格。
2.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提供后续二维码管理服务。
3.按规定办理回收、报废资产相关手续。
4.为闲置、低效使用资产的调剂共享提供合理意见建议。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推进政府“过紧日子”的重要举措,对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行成本具有重大意义。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万元。
(二)资金来源:智库建设和中心组理论学习经费。
六、承接标准
(一)承接主体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二)承接主体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三)承接主体需资产状况良好,有固定资产盘点所需的专业软、硬件设备及成交中标案例。
七、目标要求
(一)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及二维码管理服务,做到账、物、卡相符。
(二)对残存、闲置的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对资产进行拍照采集信息并制作对应的管理标签。
(四)对清查过程中知悉的单位信息予以保密,严禁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单位信息。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327室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63163623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