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沿岸文明新风行动系列活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2025-07-21 10:50 来源: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开展滇池沿岸文明新风行动系列活动,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滇池沿岸文明新风行动系列活动项目(目录代码:A0801 文化艺术创作、表演及交流服务)
二、购买主体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项目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1场滇池沿岸文明新风行动系列活动主场启动仪式,活动内容要求要围绕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策划实施。
2.结合环滇各区精神文明建设资源优势,按照“一区一特色”模式,轮流在环滇的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滇池度假区各开展1场系列活动(共5场),活动要充分体现文明培育的浸润性、文明实践的参与性和文明创建的示范性。
3.围绕滇池沿岸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拍摄制作至少5个短视频。
4.整合各类媒体资源对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滇池沿岸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激发滇池沿岸城乡文明融合发展活力。
(二)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滇池生态保护相促相融,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着力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创新推动滇池沿岸精神文明建设提质增效,拟举办文明新风行动系列活动,活动旨在发挥文化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的作用,切实增强沿岸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5万元。
(二)资金来源:文明办精神文明创建专项经费。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该项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具备承接滇池沿岸文明新风行动系列活动项目的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按照本单位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362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珏,63136073
郑梦龙,63172275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2025年7月21日